原標題:吳正戈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、騙取貸款案二審宣判
本報常德9月29日電 (記者 曾 妍)今天,湖南省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上訴人吳正戈、張李理、原審被告人周亮侵犯公民個人信息,上訴人湖南省益陽市五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、吳正戈、賀軍騙取貸款一案二審宣判,裁定駁回上訴,負債整合,維持原判。
今年5月25日,湖南省安鄉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:被告單位五洲公司犯騙取貸款罪,判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;被告人吳正戈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,判處有期徒刑四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,犯騙取貸款罪,判處有期徒刑四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23萬元;被告人賀軍犯騙取貸款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,車貸;被告人張李理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;被告人周亮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。
宣判後,被告單位五洲公司和被告人吳正戈、賀軍、張李理提出上訴。常德中院受理後,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。經合議庭評議,認為原審判決認定犯罪事實清楚,証据確實、充分,定罪准確,量刑適噹,審判程序合法,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。
來源:人民法院報
責任編輯:王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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